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四批示范区评审指标》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市信用建设基础,突出信用应用创新,全力争取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在全省率先创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2022年7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国家文件为指导,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状,着手起草《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下旬,向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8月初收集到66个成员单位意见,其中11个成员单位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5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根据各单位所提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9月通过合法性审核,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审核通过,最终形成了《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表率引领。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畅通市场循环。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强化民生保障。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打造“信用永州”。
附件: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