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银钞”投资骗局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发布时间: 2024-07-24

       一款纪念银钞每张实际进货价约200元,摇身一变售价680元起,一个月后不仅能以至少780元的价格被回购,还能随时间增值并参与分红,这种好事你信吗?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银钞”价值几何?


  2022年7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接到报案称,有投资人于一年前在一家专门从事纪念品销售的公司购买了纪念银钞,总价约为15.8万元,但一直未获得当初投资承诺的回报,怀疑受骗。随后,民警又不断接到其他投资人报案,他们均称在购买了该公司销售的纪念银钞后,不仅没有获得承诺的收益,还在销售人员蛊惑下投入了更多资金购买,最终发现投资款无法讨回,钱财被榨取一空。


  纪念银钞来自何处?涉案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金融许可资质?所谓投资是否属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查证上述情况。


  名为投资,实则以非法手段集资


  “我对接了供货商,从那里进货,对外宣传纪念银钞是仿制一款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纸质版钞票的银质压缩版。”涉案公司负责人欧某供述。


  经侦查发现,该银钞实为纯银特制纪念钞。涉案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客户转介绍口口相传、定期举办活动、派发小礼品吸引客户上门、微信朋友圈宣传、发传单等方式宣传该公司各类产品。该公司夸大纪念银钞的投资价值、增值空间,在市场并无热度的情况下,自行把销售价格从每张680元陆续提价到2980元,营造升值假象,吸引老年客户进行投资。实际纪念银钞采购价一直在每张200元左右。同时,承诺可以由该公司为客户增值代售,但实际有新客户购买纪念银钞时,该公司只会继续向新客户销售纪念银钞,并未实际销售寄存代售客户的纪念银钞。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涉案公司内部组织严密,具备以管理人员、财务人事部、物流仓库部、市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为主的架构体系,各部门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链条。欧某等人利用老年人缺乏金融知识、防范意识差的特点,以纪念银钞等产品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诱骗老年人投资,资金由欧某、邓某实际控制,用于支付房租、员工工资和提成,以及返还投资人购买纪念银钞等产品的分红,部分被用于购买个人房屋、车辆以及供房养车、理财投资等。


  守护群众“钱袋子”


  为尽力挽回损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查明非法集资人名下资产并采取相应措施。经审计,涉案公司包含纪念银钞在内的三类产品的投资者共600余人,投资金额约2200万元,已兑付金额仅约550万元,待兑付金额1650万元。


  经审查,检察院以主犯欧某、从犯邓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从犯黄某、秦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9月20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起诉意见,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上述4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将追缴涉案款项及处置查封、扣押的房产和车辆发还集资参与人,并责令欧某、邓某继续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