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市场检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履行日常的市场检查时,如果执法意识不强,不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执法细节的合理性,很容易引起执法风险的发生,由于受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行政相对方素质及所处周围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执法人员可能对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彻,现场处理执法案件经验缺乏,执法随意性变大,作出的一些行政许可、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行为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投诉及诉讼案件的发生,造成不好的社会舆情,影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形象。
因此,有效防控烟草专卖执法中的法律风险,并根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是我局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的工作。
烟草专卖人员在实施专卖执法监督检查权时面临着多种风险,根据性质轻重,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风险三种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的途径,主要包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等。但在日常执法中,由于专卖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对法律的敬畏性不高,不太重视执法过程中的细节,规避风险的意识也不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往往会导致执法风险的发生。
一、 现场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证。
虽然“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已是烟草执法必备的前置条件,但仍有个别执法人员无证执法,主要是因为:
一是因学历不符合考证条件而无法考取执法检查证人员、新上岗、新调入专卖执法队伍人员,在无执法证的情况下到零售户店中检查签字,认为属于管理服务行为,而非执法行为;随同持证执法人员身侧,做检查的记录、信息搜集等,没有实际进行执法查处;
二是为更好的(正确词:为更好地)为更好地评价、掌握执法人员的市场执法行为,烟草专卖局内部的考核部门到零售店中抽查走访,查验执法人员的市场检查到访记录,了解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考核人员无执法资格去零售户店中实施检查时存在风险;
三是执法人员到零售店中检查,有可能商店和住所混合、不想独立,在未经允许或者跟随的情况下搜查其经营场所以外的地方,与零售户发生争执或矛盾,从而引起零售户的不满甚至投诉等。
二、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侵犯被检查人合法权益。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忽视执法中“小事情”的一些作为,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在市场检查中盘点客户卷烟库存情况时,执法人员有可能未与零售户沟通好,出现零售户不配合情况下强制清点库存,或零售户不在场情况下私自清点,从而导致法律风险;
二是执法人员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客户进行后续管理检查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固定各类证据时,会不慎将无关人员拍入照片,这些照片除了作为案卷的影像证据使用外,还有可能作为反面案例宣传教育使用,这样有侵犯公民肖像权的风险;
三是在先行登记保存涉案卷烟时,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或风险,如,案件查处中,执法人员基于特殊情况有可能先开具先行登记保存文书给当事人,后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程序上和法律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