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首次对社保缴纳义务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界定。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通过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或劳动者单方承诺方式规避社保缴纳义务的行为,均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

二、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具体来说: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三、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