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数据局解读《永州市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来源: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8-05

        文件出台背景: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开具证明繁、难、久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文件要求,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会议决策部署,我局印发了《永州市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信用代证”工作,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文件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文件精神制定。同时,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对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

        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机制四项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坚持“数据赋能、统筹协调、应替尽替、迭代完善”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信用代证”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明确违法违规记录的定义:指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等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的记载。

        明确适用区域:市场主体申请专用信用报告,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证明自身在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

        明确实施领域:在全市37个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包括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等。

        明确应用场景:包括金融(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并购重组等)、商务经营(如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优惠政策兑现等)等场景。

        明确应用对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

        三、主要任务

        夯实数据基础: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全市发展改革、工信、教育等领域涉及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数据。各数源单位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向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本地区、本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记录。

        系统开发部署: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公布相关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完善自主查询、下载、打印、咨询、投诉等服务功能,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

        丰富拓展应用范围:各级政府部门可围绕优环境、促发展,依法依规拓展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应用场景,为更多类型的经营主体提供便利。

        四、保障机制: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政策宣传及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
        相关链接:永州市数据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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